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本报告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225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amr.shando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话:0531-51792077、0531-5179206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条例》《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号)的要求,科学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事项,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保障水平,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围绕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行政执法公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明确各类信息公开要素、细化公开标准、规范公开时限,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山东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重点内容,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12场,召开媒体通气会3场,其中省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2场。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把好进口集装箱防疫关等内容,省局主要负责同志先后接受《中国质量报》《人民日报》、央视财经频道、山东新闻联播等多家媒体采访。2021年度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全部在局网站主动公开,并配发解读材料。全年共召开局务会12次,邀请省市场监管监督员、相关领域专家列席4次,图文直播1次,局务会会议议题和内容全部在局网站主动公开。2021年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07条,其中,通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信息2651条,政府公报公开信息13条,微博公开信息5500条,微信公开信息1205条,今日头条号公开信息728条,抖音号公开信息95条,通过省政府新闻发布平台召开新闻发布会12场、媒体通气会3场。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4件,其中,网络申请43件,占67.19%;信函申请3件,占4.69%;电子邮件申请18件,占28.12%。从答复情况看,予以公开31件,占48.44%;部分公开7件,占10.94%;无法提供20件,占31.25%;不予公开1件,占1.56%;其他处理3件,占4.69%;不予处理2件,占3.12%;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制定《省市场监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完善落实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明确省局办公室专人负责,监测中心保障支撑,各处室、直属单位确定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提升政务服务功能,不断优化政府网站功能,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对部分栏目进行规范,充实网站内容,进一步增强了信息公开透明度,方便了公众查询。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及时公开清理结果,规范性文件标注添加“有效性”属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对省市场监管局官网页面、栏目进行了调整和规范。在网站首页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标识,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内容。迅速落实政府网站规范使用国徽有关要求,及时转载转发全国“两会”等重要信息,“七一”期间在网站首页添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标识。完善新媒体工作机制和模式,将全省系统省市县三级165个官微纳入全省系统新媒体矩阵,嵌入省局官微底部菜单栏,实现宣传信息同步共享。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建党百年和全省市场监管重点工作等重点议题,持续更新“党史学习教育”“食话实说”“市场监管 法宣在线”“信用来敲门”等专题专栏,制作视频、图解、MG动画等新媒体作品60余个。开发上线“你拍我检”“行政许可掌上办”官微公共服务功能。省局新浪微博传播力在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始终保持前三。

        (五)监督保障。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是省市场监管局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目前有工作人员3名,负责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政务公开要点,对各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将任务细化到工作领域,责任落实到相关处室;建立督查考核制度,把政务公开纳入省市场监管局机关处室年度综合绩效考核,有力促进工作落实。督促各市市场监管局推动各县(市、区)政府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有关专栏或目录,并落实《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全部内容。举办了全省系统政务公开培训班,提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干部依法履行政务公开职责的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6

3

3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0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3.0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3

1

0

0

0

0

6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5

0

0

0

0

0

3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1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0

0

0

0

0

0

2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68

1

0

0

0

0

6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省政府要求和公众期待相比仍存在差距,主要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部分栏目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我局将在2022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提高政策文件解读水平,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与政策性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和同步部署,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制度保障,提高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增强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号),结合我局2021年重点工作,研究制定了《省市场监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突出重点工作,细化任务要求,明确责任分工。

        (三)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体情况

        2021年,省市场监管局共承办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68件(其中参阅5件),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58件,合计126件,较去年(124件)略有增长。内容涉及企业登记注册、信用监管、品牌建设、产品质量监管、标准体系建设、食品、药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安全监管,电梯安全监管、营商环境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等诸多方面。我局紧紧围绕全省发展大局,突出“严真细实快”,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沟通协商,把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建议提案工作作为推动全省市场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的重要载体,以强烈的责任感做好每一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目前,建议提案已全部沟通、协商、答复完毕,沟通率和满意率达100%。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1.加强新媒体建设。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省市县三级165个官方微信公众号,集于公众号“山东市场监管”中,实现相互联动和信息共享,打造山东市场监管微信矩阵。

        2.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窗口建设,上线知识产权综合检索平台、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和山东省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2.0版),方便社会公众和各类市场主体业务查询和办理。

        3.积极开展政民互动。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开展全省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对全省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进行评估。结合调查和评估结果,采取更加积极有效措施,推动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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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